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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商务会议 > 地产商业会议 >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2-10T09:45:28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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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已过期

会议时间:2023-02-22 09:00至 2023-02-24 20:30结束

会议地点: 合肥  详细地址会前通知  

会议规模:100人

主办单位: 中采建培教育技术院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发票内容: 会务费 会议费 会议服务费 培训费 资料费 服务费 咨询费 
参会凭证:邮件/短信发送参会通知 现场凭电话姓名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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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通知

        会议内容 主办方介绍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宣传图


        关于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

        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

        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形成机制,进一步统一工程计价规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更新,与时俱进,充分体现平等、自愿、公平契约精神。关于发承包双方定量价风险的界定更为完善,更符合国际惯例,条款更趋具体、贴近实务。之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各地也纷纷出台配套意见。过程结算要求:边施工边签订过程结算文件,直接作为竣工结算的组成部分;先结算,后竣工;不结算,不备案。新版《清单计价标准》,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对于专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会起到更好的引导作用。在“国家造价改革”背景下,工程造价有哪些改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如何确定工程造价?这都是在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

        工程总承包模式反映了市场专业化分工趋势和风险规避要求,并促进建筑业改革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12号)并于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EPC设计变更、人工材料涨价、计价纠纷、工程款纠纷、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等等各类EPC项目造价问题严重困扰着各参建方,如何在造价层面予以防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以及产生纠纷后如何有效处理?EPC项目工程造价有哪些新特点?EPC合同纠纷的计价与结算审计有哪些热点与难点问题?如何确定EPC项目造价?这都是在EPC工程实践中亟需掌握的重中之重。

        为实现各方合作共赢,我中心决定举办“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释义运用、过程结算和国有投资项目与EPC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结算审计、财政评审疑难问题解析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培训对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企业、工程承包、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工程造价、招标代理等)总经理、总造价顾问、法务总监、总工程师、项目管理、市场开发、商务谈判、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相关的直线经理人等。

        三、拟邀授课专家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造价管理系(江苏省公共工程审计重点实验室),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工程管理、EPC工程总承包等方面的研究。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2023年3月02日-3月04日 南京市(3月02日报到)

        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 合肥市(3月22日报到)

        2023年4月20日-4月22日 重庆市(4月20日报到)

        五、相关费用

        培训费:3280元/人(含培训、资料、2日中餐、电子课件及增值税发票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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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程

        (最终日程以会议现场为准)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及解析

        1.删除了“工程造价鉴定”、“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两章;

        2.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工程量清单缺陷”等术语;

        3.调整了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4.修改了综合单价构成、计量计价风险、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的计价规则以及合同价格的调整、支付、结算等内容;

        5.由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

        6.完善了清单计价中的计量计价风险;

        7.关于工程量清单缺陷、工程索赔等影响合同价格事项规定;

        8.对于如何应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的相关规定更为具体;

        9.发生工程数量较多(超过15%)时对应单价的确定要求;

        10.投标异议,弱化行政监管;

        11.最高投标限价复查;

        12.确定总价合同中数量属于承包人风险;

        13.明确了发生情势变更事件应调整工程价款;

        14.增加了投标人复核招标清单的程序;

        15.总价合同招标清单错误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二)新《清单计价标准》下施工过程结算

        1.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划分;

        2.施工过程结算审核的时效性;

        3.分部工程验收通过时原则上应同步完成工程款结算;

        4.不得以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理由变相拖延结算;

        5.施工过程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对质量合格工程进行计量计价;

        6.无争议部分应按期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7.发承包双方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审施工过程结算;

        8.施工过程结算周期可按施工形象进度节点划分,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节点相衔接;

        9.在施工过程结算活动中,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问题;

        10.变更、签证、索赔等事项应计入当期过程结算;

        11.对拖欠工程款以至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停工处理;

        12.工程项目分批施工的,先行施工的先行办理施工过程结算;

        13.政府投资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金按时支付到位;

        14.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款结算的理由;

        15.竣工后对过程结算结果不再进行二次审计。

        (三)EPC项目招投标问题

        1.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如何理解和定义工程变更和设计优化?

        2.EPC设计变更,以施工图为准,还是以初设图为准;

        3.EPC项目估算、概算、初设、施工图,土建、设备采购由哪些部分批准?

        4.EPC项目五证办理、桩基础检测,由哪方办理,费用谁出?

        5.EPC优化节省的费用如何分配?如何控制降低质量的优化设计方案?如何管控工期?

        6.当设计单位出现供图不及时、设代不到位、方案不合理、要求不合理等问题时,如何处理?

        7.费率中标的总承包项目,其中达到招标规模的设备,是否需要公开招标?

        8.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9.工程总承包,总包方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0.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要求;

        11.工程总承包人可以依约将设计或施工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在此阶段的分包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2.前期设计服务企业可否参加工程总承包;

        13.如果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或设计单位将工程或设计任务再进行专业分包时,仍是否要进行招投标?

        14.优化调整中标设计方案;

        15.再发包与专业分包。

        (四)EPC项目采购招标问题

        1.材料设备认质认价、询价,采购价格指数PPI对认价影响?

        2.采保费如何设置,包装、装货、运输、接收、卸货、存储和保护费用如何考虑?

        3.采购方式税率影响、邀标采购条件?

        4.甲供材料能不能作为合同取费基数?

        5.同一单位工程内工程变更,单独招标,是否构成肢解分包?

        6.图纸量少于招标量,如何结算?按总价合同结算还是按实际完成的图纸结算?

        7.新定额发布后,主管部门未再针对原定额发布相应的调整系数或办法,如何处理?

        8.隐蔽验收资料与施工图不一致,能否据实计算调整?

        9.暂估价材料分多次招标,不同次招标的中标价格差别很大,如何处理?

        10.招标范围远大于施工图预算的范围,结算方式也未包含签证变更及前期费用,如何处理?

        11.招标清单漏项的专业工程暂估价费用,应该由哪一方来承担?

        12.招标清单无品牌要求,投标按普通品牌报价,后甲方指定了品牌,如何调差价?

        13.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不对限额清单准确性负责,限额清单的工程量为中标人必须完成的基本工程量,且总价包干,中标人承担除按合同约定进行调价外的一切风险,是否可行?

        14.招标文件是工程总承包,分别签署施工合同与设计合同,如何处理?

        15.主要材料设备的参数指标和品牌档次,限额标准。

        (五)EPC项目造价问题

        1.EPC,审定预算清单,总价包干后,实际完成量高,如何处理?

        2.EPC立项金额做错,或偏低问题?

        3.EPC模式,边施工边深化施工图,平行穿插的流水操作?

        4.EPC模式,初设清单量,下浮率,定额,信息价,都固定?

        5.EPC模式下,减少了变更、争议、纠纷和索赔的耗费

        6.EPC项目,对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要求?

        7.EPC项目出现不良或未预计到的场地条件及设计缺陷等风险?

        8.按旧定额签订合同,按新定额结算,是否违背招标投标法规定?

        9.初步设计不完善的条件下,就要以总包价签订总承包合同,存在工程量不清,价格不定的风险?

        10.概算批复高于立项估算,结算超概算如何处理?

        11.合同条款,与《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出现冲突,如何解决?

        12.如何控制发包后对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材料设备品牌的变更?

        13.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深化一体化,样品现场一体化,业主总包一体化,总包分包一体化;

        14.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与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15.信息价缺项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价格确认。

        (六)EPC项目合同价款问题

        1.EPC,甲方变更,甲方调宽结算口径,补充协议能否锁定利润?

        2.EPC包干范围内,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后的合同价款如何调整?

        3.EPC报预算,信息价哪期?

        4.EPC概算清单限价问题?

        5.EPC下浮率招标,结算,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财评问题?

        6.EPC项目红线范围内包干,管线迁移等由供电、水务、燃气等部门施工报价与费用结算问题?

        7.EPC暂估价,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计取问题?

        8.EPC总价包干,施工图顶格设计问题?

        9.设计因设备选型错误,造成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如何处理?

        10.施工图审查期间,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如何处理?

        11.施工许可证未办理,施工方即进场实施了少许前期工作,能否争取降效费?

        12.是否可以按竣工图进行结算?

        13.未列入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乙方会上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甲方对于价格是否有权干涉?

        14.信息价偏高,能否按市场价格进行审定?

        15.总包单位前期未提出疑问的费用,如何处理?

        (七)EPC项目疑难问题

        1.按定额编制出来的结算价比投标报价多,怎么合理处理相应费用?

        2.部分确实发生的施工,造价鉴定机构可否以施工量无法计量为由,而不予认定相应工程价款?

        3.对于价款增加部分工程,应如何处理才不违规?

        4.概算中二类费用,按项计费与按定额计价,超出概算的费用,如何处理?

        5.工程量差异,概算价计算有误,超出概算的费用,如何处理?

        6.甲方要求更换材料品牌,如何调整结算价?

        7.甲方原因已超过两年未开工,如何处理?

        8.甲供材结算,预算报价的辅助材料费能否扣减?

        9.经专家认证的高支模方案增加的费用是否可以按实计取?

        10.据实结算,是按实际人工费和机械费做书面签证,还是按信息价调整?

        11.考虑施工难度,预算报价比定额高的费用,如何处理?

        12.模板和垂直运输费等招标清单的计量单位为项,能否据实结算?

        13.总包合同约定勘察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承包人自行复核,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如何应对?

        14.总承包服务费未发生,预算包干费按合同建筑面积计取是否妥当?

        15.总价合同要考虑总价对应的范围,如何处理?

        (八)结算审计与财政评审

        1.审计方能否修改预算单价和合同总价,是否违背EPC合同?

        2.结算审计,能否依据乙方提供的发票审减?

        3.包干红线范围内,概算漏项,财评评审后,能否调概?

        4.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政府投资EPC工程总承包不可突破工程费总价如何认定,如过程中因材料、设备造价信息单价上涨等原因造成总价突破能否认可?

        5.地方政府红头文件要求结算不能超合同价10%问题?

        6.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适用条件?概算批复高于立项估算,结算超概算如何处理?EPC概算清单限价问题?EPC报预算,信息价哪期?

        7.据实发生的现场未经财评认定可否结算?

        8.立项金额做错,或偏低问题?

        9.如采用费率下浮方式政府投资EPC总承包项目财政评审后的现场设计变更、洽商问题,财评结果审计结算过程中什么作用

        10.如果已经按照造价咨询机构的结论,全部支付完了工程款项,审计机关时候又提出审减的意见,这种要怎么处理?是要把钱追回来么?如果追不回来了,经办人员要被追责么?

        11.审定预算清单,总价包干后,实际完成量高,如何处理?

        12.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13.暂估价,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计取问题?

        14.材料调价差的风险范围?材料价差变化幅度的计算方式?调差材料的数量计算方式?价格调整方式?调差税金计取方式?

        15.政府投资EPC总承包项目财政评审范围外的货物、设备、软件的总包采购价格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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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嘉宾


        即将更新,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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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票 ¥3280 ¥3280 会议费、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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