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出生缺陷防控论坛
时间:2013-09-12 08:00 至 2013-09-13 18:00
地点:北京

- 我要咨询
![]() |
第二届中国出生缺陷防控论坛 已过期
会议时间:2013-09-12 08:00至 2013-09-13 18:00结束 会议地点: 北京 详细地址会前通知 会议规模:暂无 主办单位: |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策略的实施,提高卫生计生人员的出生缺陷防治的技术水平,增进出生缺陷预防与控制领域的学术交流,在第一届出生缺陷防控论坛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出生缺陷专委会将于2013年9月在北京举办第二届中国出生缺陷防控论坛。
本次论坛将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部门领导和出生缺陷防控领域专家,就国内外出生缺陷防治进展、公共卫生策略、产前筛查与诊断、产前超声诊断、听力筛查、新生儿筛查、孕前优生检查服务等出生缺陷防控领域的热点和难点进行专题授课。本次论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直面出生缺陷防控领域的难点和热点,是我国高水平、高级别的出生缺陷防控学术交流平台。
随着新的一轮的机构改革,卫生与计生人员将一起携手,共同为我国的出生缺陷防控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诚邀全国卫生计生部门管理人员、从事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一、会议内容
主旨报告:
1.中国出生缺陷防治现状和策略。
2. 出生缺陷预防:来自基因组学的机遇。
分会场:
(一)出生缺陷防治管理分会场管理模式的探索
1.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框架;
2. 基于惠民项目的出生缺陷防控模式;
3. 基于疾病的出生缺陷防控模式;
(二)产前超声分会场 产前超声诊断容易误诊或漏诊的问题
1. 神经系统畸形容易漏诊和误诊问题;
2. 泌尿系统畸形容易漏诊和误诊问题;
3. 肢体畸形容易漏诊和误诊问题;
4. 颜面部畸形容易漏诊和误诊问题;
5. 心脏畸形容易漏诊和误诊问题。
(三)听力筛查分会场 北京听力论坛
1. WHO防聋合作与耳及听力保健;
2. 耳聋基因检测与听力残疾预防;
3. 儿童听力筛查、诊断新进展;
4. 听力障碍的早期干预策略;
5. 人工听觉技术的发展趋势。
(四)新生儿筛查分会场 中国新筛三十周年
1. 新筛全球五十周年与中国三十周年:回顾与展望;
2. 串联质谱筛查,你准备好了吗;
3. 新生儿筛查质量控制与督导;
(五)产前筛查与诊断分会场 产前筛查与诊断新进展
1. 基于新一代测序的无创DNA产前检测技术的发展与未来
2. 开展NIPT技术:你准备好了吗?
3. 传统血清学筛查的质量控制;
4. 双胎的血清学筛查。
(六)孕前优生检查服务分会场我们已经行动
1. 孕前优生咨询的难点和重点;
2. 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发展趋势;
3. 药物致畸信息咨询服务国内外进展。
二、会议时间
2013 年 9月11日~13 日。9 月11日报到,9月12~13日开会。
三、会议地点
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010- 63901748)。
四、参会人员
1. 卫生计生部门管理人员。
2.卫生计生从事出生缺陷防控工作的各级业务人员。
3.国家级专家。
4.其他相关人员。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论坛为国家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授予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8学分。
2. 本次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到会。
费用:
会议费:900 元/人。会议费包含资料费、《国家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费。
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自理。
查看更多
1、免费活动如何报名参加?
请通过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报名参加。
2、价格显示为收费的活动具体费用是多少?我要如何报名?
你可以在网站上留言或电话(400-003-3879)咨询,我们会尽快联系你。
3、活动具体地址在哪里?
1、活动具体地址待报名后告知。
2、报名前可咨询“活动家”客服,服务热线 400-003-3879
4、活动截止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
尽早报名,早报早优惠。
5、怎么提交论文?论文参会如何收费?
亲,您好!我们暂不接受论文提交或论文参会。
6、活动发票如何领取?
亲,您好!请您在下单时,在备注框内填写好发票抬头,发票寄送地址或其它信息,以便您能即时有效的收到发票。
查看更多
温馨提示
酒店与住宿:
为防止极端情况下活动延期或取消,建议“异地客户”与活动家客服确认参会信息后,再安排出行与住宿。
退款规则:
活动各项资源需提前采购,购票后不支持退款,可以换人参加。
您可能还会关注
-
2025第八届中国西部生物制药质量控制与工艺创新发展大会
2025-09-11 成都
-
第四届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大会
2025-09-24 上海
-
2025年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噬菌体大会、第八届中国噬菌体治疗大会
2025-08-21 上海
-
CMIS 2025第五届中国医药数智峰会
2025-08-21 上海
部分参会单位
邮件提醒通知